二建证书怎么注册?证书注册是比较复杂的过程,很多考生对于证书注册都比较迷茫,这样往往使注册时间无限拉长,二建证书怎么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已经考得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初始注册需满足一下条件。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且只受聘于一个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从事工程建设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也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首次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注册。

初始注册和转注册两者有什么区别?

1、初始注册,就是通过执业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后,在一段时间内,没有进行过任何注册的,第一次注册就称为初始注册。

2、转注册,就是第一次注册后,合作到期了,是需要注册到第二家公司,或者是因为跳槽的,需要办理转注册手续,也可以称为变更注册。

3、初始注册时间比较长,注册成功的流程大约要三个月的时间。但是转注册时间比较短,如果顺利的话1-2个星期就可以转注成功的。

申请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四)逾期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

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5年。逾期未申请注册的,证书自动失效。

初始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身份证

b.学历证

c.执业资格证

d.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一、受理

1、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受聘于一家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并与聘用执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或当地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书面申请材料。

二、初审

标准:

(1)申请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当地行政区域内);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符合当地省份《_____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涉及水利、电力、公路专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复审。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

四、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4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个工作日

五、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准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将审批结果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公告后,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准予变更注册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公告和送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