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工期为15个月(每月按30天计,下同)。承包方投标所报工期为13个月。合同总价为8000万元。合同约定:

(1)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

(2)拖延工期赔偿金为5万元/天,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200万元;工期提前奖金金额为5万元/天。

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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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图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其他工作均按计划进行)

事件一:A、C两项工作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为16万m3,合同单价为16元/m3,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总监理工程师以设计变更通知发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该工作性质和难度与A、C相同,工程量为32万m3,N工作在B、C完成后开始,且为H、G的紧前工作。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土方调整后单价为14元/m3,N工作计划用4个月时间完成,N工作实际用了4.5个月完成。

事件二: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施工图纸延迟1个月。

事件三: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实际5.5个月完成。

根据以上事件,施工单位提出以下索赔要求:

(1)顺延工期6个月。理由是:N工作用4.5个月;F工作延迟1个月;H工作延误的0.5个月是因为监理工程师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2)N工作的费用补偿为16×32=512万元。

【问题】

1.指出以上事件的合同责任。

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施工单位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承担工期违约赔偿责任?并计算其金额。

【参考答案】

1.事件一,N工作的增加,属于发包人的责任;N工作实际用了4.5个月完成,比计划多用了0.5个月,属于施工单位责任。事件二,属于发包人责任。事件三,属于施工单位责任。2. 施工单位的工期索赔要求不正确。把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作增加或者工作时间延长计入后的网络图如图所示。设计变更调整后的网络图网络图计算工期为14个月。承包人可以索赔的工期为1个月。3.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不正确。N工作的费用索赔为8×16+(32-8)×14=464万元。4. 施工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工期违约金30×5=150万元。

 

2.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开标后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事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事件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问题】

1.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分析A、B、C、D、E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或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项目法人可如何处理?

4.该项目中标人应为哪一家?合同价为多少?

【参考答案】

1.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不正确。理由: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四个媒介之一发布。不能限制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依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项目法人不能擅自改变。2.A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应推荐为中标候选人。B投标人在开标后降价不妥。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修改。C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D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函(或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不要求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联合体投标,应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3.(1)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2)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回。F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项目法人可没收其投标保函。4.该项目中标人应为A投标人,合同价为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