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关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和相应行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新设立的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
    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押、没收资质证书。
    (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管理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1)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2)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1)工程勘察资质的分类及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2)工程设计资质的分类及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1)综合资质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专业资质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事务所资质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