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消耗定额指标的组成按其性质、用途和用量大小划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零星材料。
    一、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编制材料消耗定额,主要包括确定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净用量和在施工现场内运输及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废料和损耗。
    材料净用量可用理论计算法、测定法、图纸计算法和经验法确定;材料的损耗一般以损耗率表示,损耗率可以用观察法或统计法确定。
    二、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周转性材料消耗一般与下列四个因素有关:
    1.第一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2.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第二次使用时需要补充);
    3.周转使用次数;
    4.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
    定额中周转性材料消耗量指标的表示,应当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