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超过10%时,需调整工程单价;  

合同工期为25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  

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甲方提供电源故障造成施工现场停电,使工作A和工作B的工效降低,作业时间分别拖延2天和1天;多用人工8个和10个工日;工作A租赁的施工机械每天租赁费为560元,工作B的自有机械每天折旧费280元。  
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6m3,该工作全费用单价为87元/m3,作业时间增加2天。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的工程量由300m3增至360m3,该工作原全费用单价为65元/m3,经协商调整全费用单价为58元/m3。  
事件4: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工作G和工作I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这两项工作作业时间均缩短了2天,该两项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分别为2000元、25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简述其理由。  
2.每项事件的工期补偿是多少天?总工期补偿多少天?  
3.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元?  
4.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管理费、利润不予补偿。计算甲方应给乙方的追加工程款为多少?  

参考答案1.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提供可靠电源是甲方责任。  
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保证工程质量使乙方的责任,其措施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事件3: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60m3,工程量增加量超过了10%的约定。  
事件4: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因加快施工而工期提前应按工期奖励处理。  

2.  
事件1:工期补偿1天,因为工作B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1天影响了工期。但工作A不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2天,没有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工期。  
事件2:工期补偿为0天。  
事件3:工期补偿为0天,因工作E不是关键工作,增加工程量后作业时间增加:  原计划:300m3/5天=60m3/天  增加:360m3—300m3=60m3  增加工期:60m3/60m3/天=1天,不影响工期。  或:  (360-300)m3/300m3/5天=1天,不影响工期。  
事件4:工期补偿0天。  
总计工期补偿:1天+0天+0天+0天=1天。  

3.  
将每项事件引起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值,均调整到相应工作的持续时间上,计算得:实际工期为:23天  工期提前奖励款为:(25+1-23)天×3000元/天=9000元  

人工费补偿:(8+10)工日×25元/工日=450元  机械费补偿:  2台班×560元/台班+1台班×280元/台班=1400元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m3×(1+10%)=330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10%):360m3-330m3=30m3  结算价:30m3×65元/m3+30×58元/m3=3690元  合计追加工程款总额为:  450元+1400元+3690元+9000元=14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