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在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等方面是否合理,是否结合了工程实施的具体特点,是否能够与业主的组织关系和承包方的组织关系相协调等。

  2.人员配备

  (1)派驻监理人员的专业满足程度:不仅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能否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而且还要看其专业监理人员是否覆盖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业要求,以及高、中级职称和年龄结构的组成。

  (2)人员数量的满足程度:主要审核从事监理工作人员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合理性。

  (3)专业人员不足时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大中型建设工程中,对拟临时聘用的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认真审核。

  (4)派驻现场人员计划表:大中型建设工程中,应对各阶段所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专业、数量计划是否与建设工程的进度计划相适应进行审核;还应平衡正在其他工程上执行监理业务的人员,是否能按预定计划进入本工程参加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