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赔费用的构成
  (1)人工费。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产生的人工费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导致工效降低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人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工地管理费。索赔款中的工地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6)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7)总部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将其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此项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2.索赔费用的计算
  (1)实际费用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
  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
  (2)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由于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因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却因为希望中标而过低。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
  (3)修正的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修正的内容如下: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案 例
  【背景材料】
  某建设单位有一宾馆大楼的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工程,经公开招标投标确定了由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公司和设备安装公司承包工程施工,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为1600万元,工期为130天。合同规定:业主与承包方“提前或延误工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奖罚”,“石材及主要设备由业主提供,其他材料由承包方采购”。施工方与石材厂商签订了石材购销合同;业主经与设计方商定,对主要装饰石料指定了材质、颜色和样品。施工进行到第20天时,因业主原因工程变更停工9天;施工进行到第36天时,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使部分工程停工累计达16天(均位于关键线路上),施工方10天内提出了索赔意向通知;施工进行到第52天时,业主方挑选确定的石材送达现场,进场验收时发现该批石材大部分不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该批石材不得使用。承包方要求将不符合要求的石材退换,因此延误工期5天。石材厂商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承包方拒绝。工程结算时,承包方因此向业主方要求索赔。施工进行到第73天时,该地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施工无法进行,延误工期2天,施工方5天内提出了索赔意向通知;施工进行到第137天时,施工方因人员调配原因,延误工期3天。最后,工程在152天后竣工。工程结算时,施工方向业主方提出了索赔报告并附索赔有关的材料和证据,各项索赔要求如下:
  1.工期索赔
  (1)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9天;
  (2)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16天;
  (3)因石材退换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5天;
  (4)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2天。
  (5)因施工方人同调配造成工程停工,索赔工期3天。
  2.经济索赔
  35×1600×0.02%=11.2(万元)
  3.工期奖励
  13×1600×0.02%=4.16(万元)
  【问题】
  1.哪些索赔要求能够成立?哪些不能成立?为什么?
  【答疑编号911050306】
  【参考答案】
  能够成立的索赔有:①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②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③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
  不能够成立的索赔有:①因石材退换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应由施工方向石材厂商按合同索赔);②因施工方人员调配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
  【问题】
  2.上述工期延误索赔中,哪些应由业主方承担?哪些应由施工方承担?
  【答疑编号911050307】
  【参考答案】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有:①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按合同补偿,工期顺延;②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按合同补偿,工期顺延;③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承担工程损失,工期顺延。
  应由施工方承担的有:①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施工损失;②因施工方人员调配造成的停工,自行承担施工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问题】
  3.施工方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经济补偿各为多少?工期奖励应为多少?
  【答疑编号911050308】
  【参考答案】
  施工方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9+16+2=27(天),经济补偿为27×1600×0.02%=8.64(万元),工期奖励为(130+27-152)×1600×0.02%=1.6(万元)。
  【问题】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答疑编号911050309】
  【参考答案】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风险承担的原则是:①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方承担;②人员伤亡由其所在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施工方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④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业主方承担;⑤延误的工期顺延。

  案 例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以下原因造成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至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至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应该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答疑编号911050310】
  【参考答案】
  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材料供应的情况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到的。
  【问题】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15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延长工期25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72万元。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应该批准该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答疑编号911050311】
  【参考答案】
  可以批准的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1) 5月20日至5月26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2) 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索赔,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14×2=28(万元)。
  (3) 6月7日至6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 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2×2=4(万元)。
  【问题】
  3.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疑编号911050312】
  【参考答案】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
  【问题】
  4.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工日计价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答疑编号911050313】
  【参考答案】
  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价,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