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及相应方式下买卖双方的责任:

  1.内陆交货类

  卖方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有关凭证,并承担交货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按时接受货物交付货款,承担接货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和装运出口。

  2.目的地交货类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方算交货,方能向买方收取贷款。

  3.装运港交货类

  卖方负责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亡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负责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

  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交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承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