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或请完善个人信息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中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申报注册或更换浏览器重试。若仍无法申报,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至gjzwfw@cegn.gov.cn进行咨询,或点击平台首页右侧“我要纠错”填写纠错内容并上传提示截图、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待回复。

2.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申报初始注册时提示与资格库信息不符无法办理注册业务的,如何处理?

答复:是因为实名信息中的证件号码和姓名与资格库中的不一致,需要申请个人信息修改。流程: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国务院部门”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事项列表中选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后,选择所办业务,并点击“在线办理”,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人脸识别后,选择“个人信息修改”

(1)在修改信息中填写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在情况说明中简要填写修改原因,如:信息有误,无法初始注册,错误的证件号码是XXX(如不记得则不用写),正确的是XXX;

(3)重新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材料,点击照片即可重传(无需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处理);

(4)根据情况上传公安机关或人事考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需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处理);

(5)以上材料填写无误后,个人对以上所填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请严格按照以上五个步骤提交个人信息修改(请不要用错误的号码申请实名认证)。

3.注册人员和聘用企业如何申报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

答复:注册人员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后,在“个人办事”栏中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或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进入“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申报。

聘用企业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通过企业版将申请人填写完成的注册信息点击上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企业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申报。

4.申报初始注册后需要多长时间完成注册?

答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上报的申报电子数据后,若材料符合注册要求,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审批完成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公告后即初始注册完成。

5.如何查询个人业务办理进度?

答复: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国务院部门”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事项列表中选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后,选择所办业务,并点击“在线办理”,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人脸识别后,选择“最新办理业务进度”。

6.已完成注销注册人员如何查询注册信息?

答复: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点击执业注册人员查询,进入注销人员查询,选择省份后填写姓名即可查询。

7.变更专业注册和注销注册后重新申报初始注册时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学习?

答复:(1)变更专业注册需要完成新专业的24学时继续教育后方可申报;

(2)注销注册后重新申报初始注册需完成近一个注册周期的继续教育后方可申报。

8.企业不配合注销注册的,如何办理业务?

答复:若企业不配合开具解聘证明办理注销注册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取得劳动仲裁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后,个人申请强制注销。流程: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国务院部门”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事项列表中选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后,选择注销注册业务,并点击“在线办理”,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人脸识别后,办理强制注销。

(1)填写注册信息;

(2)上传劳动仲裁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

(3)以上材料填写无误后,个人对以上所填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9.在申报初始、延续和变更注册业务时,审批不合格意见为一人两单位注册的原因?

答复:注册人员有其它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其它单位。

10.分公司人员是否可以在总公司注册?

答复:分公司无独立法人,无企业资质,可以在总公司申请注册,在分公司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