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是《环境影响评价法》。
  (1)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综合性规划、专项性规划。
  1)综合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②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③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④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2)专项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工业方面的规划;
  ②农业方面的规划;
  ③畜牧业方面的规划;
  ④林业方面的规划;
  ⑤能源方面的规划;
  ⑥水利方面的规划;
  ⑦交通方面的规划;
  ⑧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
  ⑨旅游方面的规划:
  ⑩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者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是《环境影响评价法》。
  (1)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综合性规划、专项性规划。
  1)综合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②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③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④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2)专项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工业方面的规划;
  ②农业方面的规划;
  ③畜牧业方面的规划;
  ④林业方面的规划;
  ⑤能源方面的规划;
  ⑥水利方面的规划;
  ⑦交通方面的规划;
  ⑧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
  ⑨旅游方面的规划:
  ⑩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