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范围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2、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别及评价要求
  两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
  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主体: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对象:&考试大&/十个专项规划中的非指导性专项规划,但是在具体范围上只有9项(除了林业)
  (3)适用:在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编写
  (4)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③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2、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
  (1)主体:同上
  (2)对象:一地、三域和十个专项规划,但是在具体范围上只有9项(除了水利)
  (3)适用:在编制规划过程中编写
  (4)内容要求: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