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

  1. 技术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报有审批权的

  2. 2004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局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地市 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时限和重新报批

  审批时限——60、30、15天内;重新审核——10天内。

  “两种特殊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

  “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先评价) 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2. 重大变化,出现不符合审批文件的情形(3点)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的变化进行补充预测评价。

  第四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一、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2种法律责任,单位处于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二、负责预审、审核、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的法律责任

  2种违法行为,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