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大专学历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

学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

硕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博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

其他专业

大专学历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学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硕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博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一、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