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特别通知:根据国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需在报名地)。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月25日至3月6日

  2、报名照片上传: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考生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考生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考生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考生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3、全省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7日至3月8日(现场资格审核后考生如有修改任何信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现场审核)

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由各地负责。

 (注:2017年和2018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考生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考生需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 2月25日至3月15日(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0日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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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成绩公布时间: 7月下旬,考生可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 )查询成绩。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10月下旬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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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核要求

  1、2017年和2018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考生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统一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须注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学历需经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方可使用) 。

(3)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还须通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环境影响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登录后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报名费财政、物委核定的标准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按75元标准收取,其余每科按71元标准收取。

  3、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公共网上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全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免二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表,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发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八、免试条件

  1、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注:考生需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考试科目共4科,除《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主观题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考试用书

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    

附表: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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