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组成: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法规体系有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纵向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横向分为基本法和配套法两个方面。

2.法律法规:

(1)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基本法的包括与之相配套行政法规组成的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2)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即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条例或办法为基础,其他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组成的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有立法权的城市也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划法规。

3.行政法规:国家和地方所制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基础的关于城市规划的一系列行政法规。

4.技术法规: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专业性标准和规范,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