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比例尺。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题型题量

  《城乡规划原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考查城乡规划管理和法规条文的理解和运用。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一般为七个大题分数值多为10分或15分,考查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规则原理的运用能力,题型有指错型,组织型和分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