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报管理规程(试行)

  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个人登录http://citylayout.ccein.org.cn/,点击“个人版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用用户名和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进行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http://citylayout.ccein.org.cn/页面中的《系统操作手册》p.1-21。)

  (一)以下申报种类均须在线提交电子表格及相关纸质资料

  1、办理初始注册或登记的人员

  初始注册或登记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有本人手写签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或登记单位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后申报初始注册或登记的人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一个注册周期的继续教育证明。

  2、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的人员

  注册城市规划师应当在注册或登记有效期满前三个月之内,向省级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或登记。

  续期注册或登记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有本人手写签字)、继续教育手册原件或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原件、注册或登记单位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不一致的,如系非正常升位或身份证号变更,则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属正常升位者,须提交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变更注册或登记的人员

  变更注册或登记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有本人手写签字)、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如注册或登记证书丢失,须本人提交证书遗失书面说明材料,手写签字后加盖原单位公章。

  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不一致,如系非正常升位或变更,则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属正常升位者,须提交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转换注册或登记的人员

  注册/登记转换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有本人手写签字)、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如登记转注册须人事部门出具离职证明)、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如注册或登记证书丢失,须本人提交证书遗失书面说明材料,手写签字后加盖原单位公章。

  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不一致,如系非正常升位或变更,则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属正常升位者,须提交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