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宣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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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2-01-12 16: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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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1.3 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和空调暖通设计,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舒适的前提下,将空调和采暖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4 广西 分跨了夏热冬冷(桂林)、夏热冬暖(广西大部分)和温和(隆林、西林等)地区。为便于管理,统一执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将夏热冬暖地区再划分为北区及南区,主要是考虑北区的采暖需求。根据一月份的月平均温度(11.5℃),将夏热冬暖地区划分为南北两个子区。北区内建筑要考虑夏季空调,兼顾冬季采暖。南区内建筑要考虑夏季空调,不考虑冬季采暖。这是因为要降低能耗,对于空调和采暖来说,对围护结构的要求并不尽相同。分成二个区,使得规定的围护结构参数要求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