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建结构工程的使用寿命与工程的使用寿命,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基础,正常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和适用性,而且较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分析了土建结构工程使用阶段的常规检测与维护以及改善土建结构使用寿命等问题。 

  关键词:土建结构工程:使用寿命;安全性 

  1在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使用寿命现状 

  土建结构的使用寿命是当前困扰土建基础设施等工程的世界性问题,但是至今尚未引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设计与施工部门的足够重视。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下的使用寿命要求相对考虑的不够。在传统观念里,混凝土一直以来都是经久耐用的人工石材,实际情况却是混凝土结构往往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被侵蚀而导致了众多结构安全事件,其严重程度已经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所以关于土建结构工程的使用寿命必须引起重视。我国建设主管部门曾经做过一项相关调查,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国内大多数工业建筑物在使用25—30年后就需要大修,处于严酷环境下的建筑物使用寿命仅仅是15—20年,桥梁工程在20—30年就要进行加固维修。相对于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寿命则相对长一些,一般保持在50年左右。但是室外的阳台、雨罩等暴露在外的构件使用年限一般是30—40年左右[1]。使用寿命问题已经严峻的摆在我们的面前,大家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尽快的解决混凝土结构的使用寿命问题,如果等到问题完全裸露出来,那么我们付出的将是惨痛而高昂的代价。土建结构工程使用阶段的常规检测与维护土建结构工程的使用寿命与工程的使用寿命相联系,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这一正常功能还包括结构的安全性与适用性,并且较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為了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土建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许多国家对由于结构的损坏可能导致公众安全的建筑物、桥梁和隧道等公共工程,强制规定必须定期检测,即使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外墙面砖等建筑部件,因其坠落易伤及公众,也有强制定期检测的要求。然而,我国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却没有各类结构工程的使用规范。现在施工管理水平和施工操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对结构安全与使用寿命的设置标准也相对较低,完工的工程中存在较多隐患,因此更有必要从法律和法规上来制定对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常规检测与维护的状况确实不容乐观,仍未吸取国际和国内的大量经验教训。国家做出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对工程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执行起来又缺乏可操作性,要保证最低限度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该通过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结构T程,以预防手段为主。 

  2土建结构使用寿命问题的形成原因 

  (1)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在使用寿命上缺乏研究,这是导致当前在建众多工程在使用寿命不高的重要原因。为了提高混凝土使用寿命,在混凝土中合理添加粉煤灰、矿渣等矿物掺合料是重要的技术手段,国外一些规范甚至明文规定在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入粉煤灰等掺合料[2],而我国的铁路混凝土桥隧道施工规范仍在禁止使用。 

  (2)部分施工单位刻意追求施工进度。混凝土的使用寿命质量需要足够的施工养护期加以保证,刻意地追求进度有损工程的使用寿命。 

  (3)水泥工业对水泥强度的传统观念。在水泥工业界,对于混凝土的质检习惯常以单一的强度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对水泥强度的不适当追求使水泥细度增加,早强的矿物成分比例提高,这样就很不利于混凝土的使用寿命。 

  (4)环保力度不足导致的环境持续恶化,如废气、酸雨,也是导致混凝土不耐久的重要原因。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使用寿命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另外,工程技术业界还存在一些长期形成的看法,对改善混凝土的使用寿命也造成一定影响。例如,顾虑会降低混凝土强度而不去使用引气剂,而引气剂应该作为改善}昆凝土使用寿命和工作性能的有效手段;再者,通过增加水泥用量来保证混凝土强度,而尽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就是提高混凝土抗裂性能和使用寿命的有效方法。 

  3改善土建结构使用寿命,尽快编制土建结构工程使用寿命设计的技术规范条文,修订现有规范中对结构使用寿命的要求 

  尽快确定各类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在重点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应该有使用寿命的要求及论证。可以根据国内外已有的资料和经验,加快编写出相应的设计、施工技术文件以应急需。另外,要安排系统的研究项目,加大使用寿命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混凝土结构的使用寿命是当前国际上结构工程学科最为重要的前沿研究领域之一。 

  4我国在这一领域相对落后 

  混凝土的使用寿命研究离不开原材料和环境等特定条件,但应首先考虑我国自身的特点,再参照国外先进有效的经验进行研究。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建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主管土建工程设计标准的部门,对工程的使用寿命要求作重点审查,明确土建工程的设计应有最低使用寿命的要求,重点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应有正常使用寿命和使用寿命设计的说明章节及论证。以上对土建结构工程使用寿命的现状、形成原因及改善措施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初步探讨,虽然业界对于使用寿命的现状、原因等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但对于具体的预防和改善措施意见还是比较一致,同时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也较好,具体施工中要靠我们多观察、多比较,出现问题后多分析、多总结,结合多种预防处理措施,使用寿命完全可以得到改善与提高。 

  参考文献 

  [1]李景庆.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之我见[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 14 ). 

  [2]郑志荣.变电所土建工程设计中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问题探讨[J].科技资讯,2006(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