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搞好建筑节能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危机越来越突出。而我国要实现经济的腾飞,能源的消耗将是巨大的。如何合理利用能源,摆在我们面前必须研究的课题是如何节约能源,而建筑节能是有效节约能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关键词:建筑节能,问题,途径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在规范、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建造材料和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用能效率,以及利用光、温等气候资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物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一、 建筑节能面临的主要问题

  1.建筑节能未得到重视,宣传不深入

  建筑节能虽是节能的重要领域,但未得到执行者的深刻领会,未被摆上议事日程,未能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它是与经济发展相矛盾的。另外,由于领导的不重视,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广大人民群众节能观念淡薄、不理解、不认识,使得建筑节能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2.政策制度不完善

  为了实现建筑节能,我国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但还缺少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办法,如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建筑采暖费用仍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未考虑建筑节能的效果,节能与否未与经济挂钩,是否达到节能标准、是否使用节能材料在政策制度上没有体现。

  3.配套技术措施不完善

  建筑节能施工与设计不协调,造成节能不节能。我国是一个能用消耗大国,但在建筑围护结构和建筑设备的关键节能技术方面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即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缺乏专业性技术和服务支持机构,缺乏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服务方面的基础研究。总之,我国节能服务市场仍处于萌芽状态,建筑节能服务体系等配套技术措施尚不完善。

  二、 解决建筑节能面临问题的有效途径

  1.法律上作引导,标准上座辅助

  建筑业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会带来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对环境和不可再生能源具有一定的破坏性,这就要求各地政府应该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规划、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建筑节能工作的知道思想、目标和措施,明确不同阶段建筑节能的发展目标、方向、重点和任务,提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要求和举措,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的节能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节能检测、竣工验收、供热计量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引导、约束和调控作用,确保建筑节能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健康、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应根据本地的时间情况制定相应的推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系列政府文件。建筑节能主管部门亦应定期组织举办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培训,为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工程的应用中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政府制定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技术规范导则,作为工程建设各方鉴定合同时约定质量指标的考核标准,并作为编制工程技术文件、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施工安装、工程监督、质量检测、评定验收和使用维护管理的依据。

  2.推动科技创新,保障质量管理

  加强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基础,重点突出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砂、磁滑轮、工业废料等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粉煤灰砖、蒸压混凝土砌块、煤矸石砖、石膏砌块等节能产品。围绕墙体屋面保温隔热、门窗密闭保温、供热采暖系统、太阳能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扶持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行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制度,强化标准规范的制定,开展建筑结构体系和新型建筑节能技术的专题研究,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当地主导建筑结构体系和主导新型建筑节能技术,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建筑节能体系,同时,政府应提供优惠政策,重点扶持节能工作,认真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施工的给予奖励,引导并要求开发、施工企业建立内部建筑节能监管机制。

  为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得到有效保障,推行节能建筑必须由政府主导,由政府规范,对建筑节能做出强制性的、明确的规定,运用市场规律和法制手段进行规范。地方政府应将居住建筑节能和公共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达不到该标准的工程就视为不合格工程。推行建筑节能认定评审制度,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层层把关,加强节能审查。首先严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把好立项关,相关部门要遵循国家节能法和相关配套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节能的合理性、科学性。二是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关,在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的基础上,加细节点做法,确保节能效果,严格建筑节能专项审查。三是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筑节能开发建设成本高,对绝大部分开发商而言,建筑节能只是一项被迫要完全的任务,是形式上的被动接受,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施工材料、擅自修改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等现象发生,施工单位也会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从而给节能建筑工程埋下隐患。因此,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检查工作覆盖到每一个工程项目,加大检测力度,对节能效果进行评定,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充分认识到节能检测是后期使用的关键性工作。四是要把好建筑节能工程的竣工验收关,对未经节能专项验收或验收不达标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节能专项检查,不断推动建筑节能的有序发展。

  三、结语

  总之,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应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今后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城市到农村,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建筑节能监督机制,积极推广新型节能材料,完善配套服务及相应的工程应用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的节能效果,这对强化我国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