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迅速发展的时期,建筑规模迅猛的发展,但我国建筑节能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本文结合我国建筑的节能现状,提出自己的一些认识,以便和同行交流。 

        0 引言 
        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我国每年建成的房屋面积高达16~20亿平方米,超过所有发达国家年建成建筑面积的总和。而我国每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量却为发达国家的2至3倍,同时我国建筑耗能的效率仅为发达国家的35%左右,建筑节能发展的空间很大。
 
不仅已有的近400亿平方米建筑中98%为高耗能建筑,新建建筑物中96%以上也仍属于高耗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建筑节能的担子任重而道远。如此迅猛的建设速度和巨大的建筑规模,它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但另一方面又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和包袱,因而建筑节能概念的提出对改变我国目前的建筑现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所谓建筑节能,具体来讲就是在满足人类居住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在建筑中使用高能效比的采暖空调设备和隔热保温的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目前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艰苦路程,在这期间颁布了若干法律法规和标准,尤其是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这是指导全国节能的大法,对建筑节能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1  我国建筑节能的现状 
 
        1.1 建筑节能设计缺陷 
 
        我国的设计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采暖地区围护结构的热功能都比气候相近的发达国家相差许多,外墙的传热系数是他们的3~4倍,外窗为4倍左右,屋面为3.5~6倍,门窗的空气渗透为5倍左右。
 
现在发达国家住宅的实际年采暖能耗大约相当于每平方米7.57kg标准煤,而我国目前采暖耗能每平方米都达到13.5kg,约为发达国家的1.5倍。经分析,这些能源大多是通过保温隔热性能差的外墙、屋顶、窗户损失掉了,所以我国必须对现有建筑进行大范围节能设计改造。 
 
        1.2 缺少配套完善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但未制定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建筑节能工作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发行的标准来设计,可以做到节能50%左右的目标,但此标准公布十余年来,真正能够实施的,在新建的建筑里还不到20%,大多数地方政府对此未予以高度重视,中央政府也未将建筑节能放在关系全局的高度来进行指导。 
 
        1.3 国家对建筑节能技术创新技术支持力度不够 
 
        正在起步发展中的建筑节能产业,普遍存在起点低,技术水平不高,创新能力弱的问题,国家在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和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还不够。 
 
        1.4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进度缓慢 
 
        据报道,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国,但80%的产品都进行出口,在国内建筑应用的比率依然很低。原因在于,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至今尚未出台,虽然建设部于1995年就已经发文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但由于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至今仍处于试点阶段。
 
        2 提高我国建筑节能的措施 
 
        2.1 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建筑节能的关键技术之一就是建筑材料的节能,包括节能门窗、外墙保温材料等。引进新型建材生产技术,应用新型材料节能,开发生产环保、节能型建筑材料是节能建筑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外墙外保温系统主要采用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1)EPS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
 
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保温系统;
 
3)现浇混凝土复合无网EPS板外保温系统,用于现浇混凝土剪力墙体系;
 
4)现浇混凝土复合EPS钢丝网架板外保温系统,用于现浇混凝土剪力墙体系;
 
5)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保温系统。 
 
        2.2 加强和完善建筑节能设计 
 
        建筑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贯穿建筑施工和设计的全过程。所谓广义的建筑节能设计包括了建筑前期设计、建筑材料及设备选择、以及后期的建筑设备节能运行设计。整个设计流程应包括建筑节能规划设计,建筑采光计算、建筑材料热工设计计算、围护结构节能设计、供热与制冷节能运行设计等。建筑设计人员应该在设计的全过程中始终把节能与建筑的观赏性、功能性综合加以考虑,逐步形成一套完整有序的节能设计流程。 
 
        2.3 健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节能监管体系 
 
        国家和相关部门应该制订完善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建筑节能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还应运用相关管理手段进行强制推行,并应建立起施工监督管理和竣工节能验收制度、对于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住宅建筑不给予验收或进行整改后方能验收。 
 
        2.4 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发展建筑节能产业 
 
        建筑节能是一门新兴科学,它包括施工、通风、空调、采暖、照明、电器、热工、建材、环境、能源、检测、计算机应用等许多专业内容,所以应加强学科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积极开展组织设计和攻关工作,组织科研机构、高校、新建材开发的专家和生产厂家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的研究和攻关。
 
另外要积极引导生产企业重点发展适用于不同气候条件的各种节能墙体屋顶以及门窗,特别是外墙保温技术和高效节能窗技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成套技术,开发各种新型高效节能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和高性能建筑玻璃及其应用技术。 
 
        2.5 加大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 
 
        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的宣传,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贯彻工作,把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定、作用和意义讲深讲透,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到建筑节能的意义,了解到建筑节能与自己的利益关系,让全社会都重视和支持建筑节能工作。
 
同时,要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培训,组织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机构等单位的技术人员定期学习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政策文件,并定期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建筑节能专业知识水平。 
 
        3 结束语 
 
        可持续发展对中国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低,不但人均资源少,能源利用效率也很低。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建筑节能发展的大好时期,随着节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一定会有更多更好的节能思路和节能产品涌现,我们应积极地研究并推广使用节能产品来满足节约能源、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建立生态建筑思想,尊重自然环境,用科学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方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将节能意识贯穿于设计的每一个环节,使建筑节能获得巨大的实际应用价值,满足各阶段节能目标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刘培琴,刘淑敏.我国建筑节能现状及发展[J].煤气与热力.2002,22(3). 
[2]陈浩然.浅谈建筑节能设计及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08年21期. 
[3]朗四维.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