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规划

1、监理内容和目标
本工程按L06J113《居住建筑保温构造详图》(节能65%),L06J002《建筑工程做法》设计采用聚笨板外墙外保温、屋面保温、楼梯间隔墙保温、双层中空玻璃塑钢窗,监督各项设计内容的实施,搞好保温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三阶段控制,实现按GB504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节能分部墙体、门窗、屋面等10个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目标。
2、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节能保温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图集;GB504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标准;有关保温节能分部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监理控制方法
经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监理对本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行信息和合同管理,加强协调,力保6 5%节能工程效果的实现,并使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3.1  加强学习,总结以往经验,掌握好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标准熟悉图纸、设计文件及相关图集、标准;学习节能验收规范、及有关节能规程、规定;了解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节能的文件、规定;考查已实施的保温节能工程项目,总结经验;使监理人员熟悉节能知识,掌握检查标准。
3.2做好事前质量控制
3.2.1  做好施工图自审,组织做好图纸会审,积极参加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2.2  审查、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节能施工方案,签署确认并监督实施。按编制的建筑节能监理规划,指导开展监理工作。
3.2.3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技术交底,确认技术交底正确后,同意施工队按技术交底施工。
3.2.4  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重要节能保温材料进行考察,确定符合要求的主要材料。
3.2.5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工程做法:根据设计图纸、保温系统生产厂家的施工工艺要求,结合本市县墙改办意见,按监理要求供料商提供一套完整的外墙保温系统的工程做法,并按要求做了样板,得到相关单位的认可。
3.2.6  对主体结构进行认真验收: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对工程主体进行正式验收,请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监督。验收合格后,进行保温工程的施工。
3.2.7审查确定保温材料的复试检测项目和检测复试单位。
3.3做好事中质量控制
3.3.1 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质量检查
a、基层抹灰质量。砂浆拌合前的配合比控制,抹好后的表面平整、垂直控制,不得有表面返砂、裂缝,不得有空鼓、起皮。
B、粘贴聚苯板。粘贴苯板时用力柔挤,板缝平直,竖向缝错开,拼缝平整,板与墙面必须粘接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板间无错台高低差,如有用砂轮机磨平。
C、安装锚固胀栓。
d抹第一遍聚合物抗裂砂浆。在抹灰前,将聚苯板表面清理干净,控制聚合物砂浆的厚度,要求表面平整,砂浆与苯板粘结密实。
e、粘结耐碱玻纤网格布。控制搭接长度,加强部位的耐碱涂塑网格布做法应符合要求。网格布应铺压密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
f、抹第二遍聚合物抗裂砂浆。要求表面平整、粘结密实,垂直度符合要求。
(2)屋面保温质量控制点:聚苯板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且表面平整、坡度正确,挤缝严密且错缝拼接,做好缝隙的填嵌。做聚苯板保护层时,要认真对苯板加强成品保护。
(3)内墙胶粉颗粒保温砂浆的质量控制点:在抹保温砂浆之前,要对基层进行清洁,确保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找平。基层上用界面剂拉毛。保温砂浆厚度及每平方米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与基层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及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
3.3.2  质量控制要点的监理手段:观察、旁站、见证取样、送样、复试、全数检查、观察检查、抽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3.3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节能产品认定证书,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上述质量证明资料合格后,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同意在规定部位使用。
3.3.4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3.3.5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予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3.6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3.7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整改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4.3.8  为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可采取下达监理通知的办法进行预控。
3.3.9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通过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完毕后,报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后,总监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3.4做好质量事后控制参与建设单位委托的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建筑节能能效测评;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质量验收,合格后签署《民用建筑节能质量验收报告》: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出具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4、监理措施
按照监理合同要求,成立驻现场项目监理部,按要求配备人员,实行总监负责制,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在工程项目监理活动中,既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也不损害承包单位的利益,并依据合同公平公正地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