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建设单位:
 1.4施工单位:
1.5监理单位:
1.6工程总投资: 1500  万元
1.7建筑、结构特征
1、建筑层数:主体部分九层,裙房二层
2、建筑总高度: 35.7  米
     3、建筑面积: 9969.10平方米
4、建筑长度: 68.70  米     宽度:53.75  米
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6、建筑抗震设烈度:七度
7、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
8、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9、基础类型:静压桩  基础
1.8工程项目建设工期:2007年4月15日到2007年10月5日
1.9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 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BJ04-242-2006
3、《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4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8、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 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
1、    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的材料和制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购配件等),进场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和制品现场抽样复验。(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等)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每300㎡/1批。
2、    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3、    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4、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必须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    门窗四角是应力集中部位,规定门窗四角处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版切割成形,避免因板缝而产生裂缝。
6、    板背面胶粘剂涂胶面积不得小于40%;锚栓入墙内长度不得小于50㎜,塑料园盘直径不小于50㎜。
7、    XPC板采用的是热熔挤出的生产工艺,两面表皮内应力较大,应两边开出浅槽,以释放内引力,同时使粘结面积增大,粘结更牢固。开槽的宽、深 宜为2~3㎜,间距宜为50~60㎜。压缩强度太大的XPC板,柔韧性大,与墙体内的贴切性差,因此宜选用150~250Kpa的XPC板。
8、    基层墙体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墙体经工程验收达到合格质量要求;
(2)    墙体的砼残渣和脱模剂必须清理干净;
(3)    墙体平整度超出部分应剔凿或修补;
(4)    墙面的门窗框、水落管、进户管线、预埋件、设备连接件等均应安装完毕;
(5)    墙面不同基层材料相接处应铺设金属网。
9、    管道安装要求有一定的坡度是热水采暖系统排除空气的重要措施,安装时应符合设计和节能规程的要求。
10、    为防止管道堵塞,防止跑、冒、滴、漏,节约能源和影响热计量装置的准确计量,要求管道、配件、散热设备连接部位完好无损,管内和丝口部位干净。
11、    采暖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设置套管是一项对采暖管道安装的基本规定,要求套管与管道间隙填充阻燃隔热材料和用防水油膏封口抹完,有利于管道隔热保温,也有利于隔声、美观和保护用户私密性。
12、    为保证散热效果,散热器背面与墙面的内表面距离为30mm。
13、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在加热管敷设前要进行外观检查,防止由于规格和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管材损伤、管腔堵塞等问题而影响质量,引起返工。要求加热管断口平整与管轴垂直以保证管道连接质量。强调加热管间距,走向符合设计施工图,旨在确保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的供暖效果。对弯曲半径的要求,以防止出现“死弯”后影响热水流通和避免加热管损伤。直线管段和弯曲管敷设管卡固定加热管水平和竖向位置,防止填充层施工前加热管变形移位。填充层内不应有接头,消除接口漏水隐患。加热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实验。
14、    对采暖系统管道冲洗顺序规定,要求先室外后室内、先主管后支管,最后冲洗户内采暖系统。
15、    保温材料按设计要求选用,其产品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定,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检测后出具。保温层接缝质量、绑扎质量相应对保温效果、防止保温层松动、脱落有直接影响,应予以重视。支架及设备的保温应按热伸长方向留出伸缩缝,以防止热胀冷缩时破坏保温层。阀门、法兰处的保温应易于拆装,靠近法兰处,应在法兰的一侧留出螺栓长度加25㎜的空隙。
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 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1.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2 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3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2.4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6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1 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2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4 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针对上述问题,应当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验收,并尊循柔性渐变抗裂技术路线,即保温体系各构造层的柔韧变形量高于内层的变形量,其弹性模量变化指标相匹配,逐层渐变,满足允许变形与限制变形相统一的原则,随时分解和消除温度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