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逍林镇林西村村落文化宫     
      建设单位:慈溪市逍林镇林西村经济合作社
施工单位: 慈溪市桥城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宁波市东方建筑设计院              
总监理工程师:        张小军          
监理单位(章):                         

 

 

 

 

报告日期     二0一0年八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慈溪市逍林镇林西村村落文化宫
2、工程地点:慈溪市逍林镇林西村
3、建设单位:慈溪市逍林镇林西村经济合作社
4、监理单位:绍兴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宁波市东方建筑设计院
5、勘察单位:宁波市东方建筑设计院
6、施工单位:慈溪市桥城建设有限公司
7、建筑面积:7460m2
8、结构类型: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9、工程投资:6765000元
10、建设总工期:280天
11、工程简介:本工程外墙采用40mm胶粉厚聚苯颗粒保温浆料,5mm厚抗裂砂浆(玻纤布);屋面采用35mm厚挤塑聚苯保温板;门窗采用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均为中空玻璃,5透明+12空气+5透明(东、北立面)遮阳系数0.84,5中透明Low-E+12空气+5透明(南、西立面)遮阳系数0.50。
二、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1)已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2)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3)工程设计施工图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三、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行为检查情况评述
     在工程开工前我监理部核查了承包单位资质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均符合要求;查验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及质量责任制度的完备性,基本完整;认真审查了施工方上报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方案,编审程序合理,基本能满足现场要求,准予实施;检查了施工准备情况,对拟用于工程上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了见证取样送检,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的控制体系,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了详细的监理工作交底。
     在工程进行中,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基本能履行各自的职责,质量管理中,自检程序基本能符合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基本能按照项目部的质量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工程质量自控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达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四、控制资料验收情况
经核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且符合要求。
对涉及围护结构的节能效果应选择重要部位进行现场检验。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已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了检验。
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的主要项目包括:
(1)、墙体、屋面的传热系数、隔热性能;
(2)、外墙保温砂浆厚度、抗拔系数;
(3)、外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强度;
围护结构行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详见建筑节能现场检测报告
该建筑分部共2个子分部工程,5个分项工程,93个检验批,经检查验收全部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且符合要求,结构功能经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实体检测评定为合格。
五、观感质量验收情况
本监理部联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节能部分整体观感进行了检查评定,一致认为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因而观感质量综合平定为一般。
六、质量评估结论
     该工程节能分部工程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且符合要求,节能性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观感质量一般,综合所述本监理部认为该工程节能分部工程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