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格林小城C地块                       HR-10建筑节能专项工程






湖北新天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HR-10建筑节能专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公司:
金地格林小城C地块HR-10栋建筑节能施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此项工程由湖北新天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该项工程由正太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后,根据我们日常的各项监理情况,并2008年5月18日同承包单位进行初检。通过初检,我们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同意承包单位按合格等级报验。现将我们对这项建筑节能工作的评估意见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地格林小城C地块HR-10
2、工程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出版城路与机场三路交汇处
3、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承包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该栋住宅楼建筑面积7390m2,其结构类型为砼框架结构,外墙采用30厚薄抹灰聚苯板外墙保温系统,门窗为铝合金,玻璃均采用5+6+5双层中空玻璃,墙体材料采用加气砼砌块砌筑,并且屋面均采用25厚聚苯乙烯挤塑隔热保温板加刚性保护层。
二、质量评估依据
1、金地格林小城C地块HR-10的施工图
    2、《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43号;
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4、《膨胀苯板薄抹灰外保温建筑结构》05EJ108
5、《外墙外保温用膨胀聚苯乙烯板抹面胶浆》JC/T993-2005
6、《膨胀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JG149-2003
7、《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  DB64/048-2001
三、监理评价
1、本工程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同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签字确认。
2、按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进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等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质保书质量证明资料,并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3、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在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进行建筑节能检验批地划分并自检,在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要求报监理验收。
四、验收评定工作
1、本建筑节能单位工程已按图施工完毕,经检查验收,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2、施工管理资料、保证资料、评定资料齐全。
综上所述:金地格林小城C地块HR-10建筑节能单位工程同意验收,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项目总监:

 湖北新天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