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方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冬季施工的混凝土试件留置,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混凝土抗压强度实验以3个试件为一组,试件的尺寸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
(8)抗渗性能实验应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试件。抗渗试件以6个为一组,每一流水段留置一组。
(9)抗冻混凝土取样、留置数量同标养混凝土,每次抗冻混凝土浇筑留置100mm的立方试块3组(9个试块)。
(9)混凝土标养、混凝土抗渗及混凝土抗冻试验全部见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