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规范条文说明5.2.2:振型个数一般可以取振型参与质量达到总质量90%所需的振型数。根据设计计算经验,当有效质量系数大于0.8时,其底剪力误差一般小于5%,称有效质量系数大于0.8的情形为振型数足够,否则称振型数不够。   

[耦联]取3的倍数且≤3倍层数,[非耦联]≤层数;   
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一个30层的建筑,考虑耦联,振型数最多90个,若选择90则计算量增加很多,影响计算效率。   
振型数与楼的各层自由度有关,比如对于刚性楼板的层,只有3个自由度,而对于弹性楼层就要根据弹性质点的数量来定,一个弹性质点具有2个自由度。振型数=总自由度时,有效质量系数一定≥90%,振型数与楼的结构布置有关,一般通过试算来决定需要选择多少个振型。在一些特殊结构中,如跃层较多或者空旷的结构,振型数会大于3倍层数。故具体工程要通过不断调整振型数,直至满足要求。影响计算效率还是其次。   
规范要求,地震作用有效质量系数≥0.9时,基底的地震剪力误差已很小,可认为取的振型数已满足。   
按侧刚计算时:单塔楼考虑耦联时应大于等于9;复杂结构应大于等于15;N 个塔楼时,振型个数应大于等于N×9。(注意各振型的贡献由于扭转分量的影响而不服从随频率增加面递减的规律)一般较规则的单塔楼结构不考虑耦联时取振型数大于等于3就可,顶部有小塔楼时就大于等于6。   
按总刚计算时;采用的振型数不宜小于按侧刚计算的二倍,存在长梁或跨层柱时应注意低阶振型可能是局部振型,其阶数低,但对地震作用的贡献却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