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是建筑物的外围护构件,主要承受自重、直接作用于其上的风荷载、地震作用以及温度作用,其支承条件须有一定的变形能力,以适应主体结构的位移。当主体结构在外力作用下产生位移时,不应使幕墙产生过大的内力。对于竖直的玻璃幕墙,风荷载是主要的作用,其数值可达2.0~3.0KN/m2。玻璃产生很大的弯曲应力。因此对幕墙构件本身而言,抗风是主要的考虑因素。但是,地震力的作用对连接节点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使连接节点发生震害,进而使建筑物幕墙脱落、倒坍,所以在抗震构造上还必须予以注意。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如下:
    1.幕墙的主要构件应悬挂或支承在主体结构上,幕墙应按围护结构设计.不承受主体结构的荷载和地震作用。
    2.幕墙及其连接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避免在荷载、地震和温度的作用下产生过大的变形及破坏。
    3.非抗震设计的幕墙,在风力作用下,其玻璃不应破碎且连件应有足够的位移能力使幕墙不破损,不脱落。
    4.抗震设计的幕墙,在常遇地震作用下玻璃不应破损,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幕墙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骨架不应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