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2、在机械进行土方作业时,严禁坡壁出现超挖或松动坡壁土体。坡壁采用小型机具辅以人工修整,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20mm,在坡面喷射混凝土支护前,需要清除坡面虚土。
  3、支护分层开挖深度和施工的作业顺序要保证修整后的裸露边坡能在规定完成支护的时间内保持自立。
  4、基坑竖向开挖深度与土钉竖向设计间距相对应。
  5、施工中采取包括地表排水、内部排水以及基坑排水等有效的排水措施,避免土体处于饱和状态,同时减轻作用于面层上的静水压力。
  6、基坑周边地表应构筑排水沟并硬化地表,防止地表水向地下渗透,使泾流远离边坡。
  7、在必要的位置支护面层宜插入长度为400~600mm,直径不小于40mm的导引排水管,以疏排混凝土面层后的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