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合理选用混凝土配合比,宜选用水化热低的水泥,并宜掺加粉煤灰、矿渣粉和高性能减水剂,控制水泥用量,应加强混凝土养护工作。
2 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后期强度作为配合比、强度评定的依据。基础混凝土可采用龄期为60d(56d)、90d 的强度等级;柱、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80时,可采用龄期为60d(56d)的强度等级。采用混凝土后期强度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3 混凝土最大绝热温升和内部最高温度应按本规范附录H 计算。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混凝土最大绝热温升不宜大于50℃;
    2) 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以内40mm~80mm 位置处的温度与混凝土结构构件内部的温度差值不宜大于25℃,且与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温度的差值不宜大于25℃;
    3) 混凝土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0℃/d。
4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测温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两个竖向剖面进行测温,竖向剖面宜通过中部区域,竖向剖面的周边及内部应进行测温;
    2) 竖向剖面上的周边及内部测温点宜上下、左右对齐;每个竖向位置设置的测温点不应少于3 处,间距不宜大于1.0m;每个横向设置的测温点不应少于4处,间距不应大于10m;
    3) 竖向剖面的中部区域应设置测温点;竖向剖面周边测温点应布置在基础表面内40mm~80mm 位置;
    4) 覆盖养护层底部的测温点宜布置在代表性的位置,且不应少于2 处;环境温度测温点不应少于2 处,且应离开基础周边一定的距离;
    5) 对基础厚度不大于1.6m,裂缝控制技术措施完善的工程可不进行测温。
5 柱、墙、梁大体积混凝土测温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墙、梁结构实体最小尺寸大于2m,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60时,宜进行测温;
    2) 测温点宜设置在高度方向上的两个横向剖面中;横向剖面中的中部区域应设置测温点,测温点设置不应少于2 点,间距不宜大于1.0m;横向剖面周边的测温点宜设置在距结构表面内40mm~80mm 位置处;
    3) 环境温度测温点设置不宜少于1 点,且应离开浇筑的结构边一定距离;
    4) 可根据第一次测温结果,完善温度控制技术措施,后续工程可不进行测温。
6 大体积混凝土测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根据每个测温点被混凝土初次覆盖时的温度确定各测点部位混凝土的入模温度;
    2) 结构内部测温点、结构表面测温点、环境测温点的测温,应与混凝土浇筑、养护过程同步进行;
    3) 应按测温频率要求及时提供测温报告,测温报告应包含各测温点的温度数据、温度变化曲线、温度变化趋势分析等内容;
    4) 混凝土结构表面以内40mm~80mm 位置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小于20℃时,可停止测温。
7 大体积混凝土测温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天至第四天,每4h 不应少于一次;
    2) 第五天至第七天,每8h 不应少于一次;
    3) 第七天至测温结束,每12h 不应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