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层建筑的一个独立结构单元内,宜使结构平面形状简单、规则,刚度和承载力分布均匀。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平面布置。
(2)高层建筑宜选用风作用效应较小的平面形状。
(3 )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其平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平面宜简单、规则、对称,减少偏心;    b.平面长度不宜过长,突出部分长度l不宜过大(高规图4.3.3);L、l等值宜满足表4.3.3的要求;    c.不宜采用角部重叠的平面图形或细腰形平面图形。
(4)抗震设计的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高规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其平面布置应简单、规则,减少偏心。
(5)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
           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高规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高规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
(6)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和开洞而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楼板削弱产生的不利影响。楼面凹入或开洞尺寸不宜大于楼面宽度的一半;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
(7) 艹字形、井字形等外伸长度较大的建筑,当中央部分楼、电梯间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加强楼板以及连接部位墙体的构造措施,必要时还可在外伸段凹槽处设置连接梁或连接板。
(8)楼板开大洞削弱后,宜采取以下构造措施予以加强:
     1 加厚洞口附近楼板,提高楼板的配筋率;采用双层双向配筋,或加配斜向钢筋; 2 洞口边缘设置边梁、暗梁; 3 在楼板洞口角部集中配置斜向钢筋。
(9) 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宜调整平面形状和结构布置,避免结构不规则,不设防震缝。当建筑物平面形状复杂而又无法调整其平面形状和结构布置使之成为较规则的结构时,宜设置防震缝将其划分为较简单的几个结构单元。
(10)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高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