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图的绘制 
1.绘制单位 
钢结构设计图是由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的;而钢结构施工详图是以前者为依据,一般由钢结构制造厂或施工单位深化编制完成,并直接作为加工与安装的依据。 
施工详图应经原设计工程师会签及由合同文件规定的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当需要修改时,制作加工单位应向原设计单位申报,经同意和签署文件后,修改方可生效。 
2.施工布置图的绘制 
(1)绘制结构的平面、立面布置图,构件以粗单线或简单外形图表示,并在其旁侧注明标号,对规律布置的较多同号构件,也可以指引线统一注明标号。 
(2)构件编号一般应标注在表示构件的主要平、剖面上,在一张图上同一构件编号不宜在不同图形中重复表示。 
(3)因细节不同(如孔、切槽等)的构件均应单独编号,对安装关系相反的构件,一般可将标号加注角标来区别,杆件编号均应有字首代号,一般可采用同音的拼音字母,如刚架——GJ、檩条——LT、钢屋架一一GWJ、支撑一-ZC等。 
(4)每一构件均应与轴线有定位的关系尺寸,对槽钢、C型钢截面应标示肢背方向。 
(5)平面布置图一般可用1:100、1:200比例。 
(6)图中剖面宜利用对称关系可参照关系或转折剖面简化图形。 3.钢结构构件图的绘制 
钢结构构件图应以粗实线进行绘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一构件均应按布置图上的构件编号绘制成详图,构件编号用粗线标注在图形下方,图纸内容及深度应能满足制造加工要求。 
一般应包括:①构件本身的定位尺寸、几何尺寸;②标注所有组成构件的零件间的相互定位尺寸,连接关系;③标注所有零件间的连接焊缝符号及零件上的孔、洞及其相互关系尺寸;④标注零件的切口、切槽、裁切的大样尺寸;⑤构件 上零件编号及材料表;⑥有关本图构件制作的说明(相关布置图号、制孔要求、焊缝要求等)。 
(2)构件的图形应尽量按实际位置绘制,以有较多尺寸的一面为主要投影面,必要时再以顶视(底视)或侧视图作为补充技影,或另剖剖面图表示。 
(3)构件与构件间的连接部位,应按设计图提供的内力及节点构造进行连接计算及螺栓与焊缝的布置,选定螺栓数量,焊脚厚度及焊缝长度;对组合截面构件还应确定缀板的截面与间距。对连接板、节点板、加劲板等,按构造要求进行配置放样及必要的计算。 
(4)构件图形一般应选用合适的比例绘制(l:15、i:20、1:50),对于构件较长、较高的构件,其长度高度与截面尺寸可以用不同的比例表示。 
(5)构件中每一零件均应编零件号、编号应尽量按主次部位顺序编号,相反零件可用相同编号,但在材料表中的正反栏内注明。材料表中应注明零件规格、数量、重量及制作要求(如刨边、热煤等),对焊接构件宜在材料表中附加构件重量1.5%的焊缝重量。 
(6)图中所有尺寸均以mm为单位(标高除外),一般尺寸注法宜分别标注构件控制尺寸,各零件相关尺寸,对斜尺寸应注明其斜度,当构件为多弧形构件时,应分别标明每一弧形尺寸相对应的曲率半径。 
(7)对较复杂的零件或交汇尺寸应由放大样(比例不小于1:5),或绘制展开图来确定其尺寸。 
(8)构件间以节点板相连时,应在节点板连接孔中心线上注明斜度及相连的构件号。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各种专业软件的开发为施工详图设计的计算机化创造了条件。一些大型钢结构工程的招投标也都提出了用计算机进行详图设计的要求,特别是高层建筑钢结构详图设计采用计算机绘图,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绘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