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震设计规范7.1.8条(强条):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应对齐或基本对齐(何谓“基本对齐”?《工程抗震》杂志沙安解答:“每单元有不超过2道砌体墙不落在下面的框架梁或抗震墙上,可认为是基本对齐”,这里是指建筑单元还是结构单元?该2道砌体墙的长度有无限制?普遍认为这个标准不好掌握,成都市《建筑抗震审查要点》说:);6、7度≤5层可用砌体抗震墙(应符合7.5.6条的要求);抗震墙应设置条形基础、筏式基础或桩基。底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纵横两个方向,第二层与底层侧向刚度的比值,6、7度时不应大于2.5(89规范为3),8度时不应大于2.0,且均不应小于1.0(如小于1.0,地震时第二层可能先于底层破坏,更危险);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纵横两个方向,底层与底部第二层侧向刚度应接近,第三层与底部第二层侧向刚度的比值,6、7度时不应大于2.0,8度时不应大于1.5,且均不应小于1.0。

 
 
 
2、抗震设计规范7.1.5条:抗震墙的间距:6、7、8度时分别不应大于21、18、15m。
 
3、抗震设计规范7.1.10条:7度时底部框架及抗震墙的抗震等级为二级(89规范为三级)。
 
4、抗震设计规范7.5.3条(强条):过渡层楼板≥120,洞口尺寸>800应设边梁。
 
5、抗震设计规范7.5.4条(强条):KL梁宽≥300 mm,梁高>L/10(一般取L/6~8),箍筋≥φ8,腰筋≥φ14@200,其第4款规定:“梁的主筋和腰筋应按受拉钢筋的要求锚固在柱内,且支座上部的纵向钢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钢筋混凝土框支梁的要求”,但抗震设计规范并没有框支梁的规定,可参照高规图10.2.9的要求。
 
6、抗震设计规范7.5.5条:抗震墙应设边框:边框梁(或暗梁)、边框柱。
 
7、抗震设计规范7.5.1条:GZ≥240×240,4φ14,过渡层4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