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系统地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构建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2)建筑的允许层数和高度

3)组合建筑

4)防火间距

5)建筑的防火分区及防火分区间的允许长度

6)安全疏散

7)灭火和报警等消防设施

8)防火构造

与2006版《建规》相比的主要变化

1、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由原来的1.00h调整到0.75小时;楼板从1.00h调整到0.50h等

2、增加了木骨架组合墙体的有关要求

3、规定木结构建筑可适用民用建筑和丁、戊类厂房

4、增加了胶合木建筑和组合建筑的相关要求

5、明确了室内外消防给水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的要求

6、增加了民用木结构建筑和组合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