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部分规定难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

1、国家政策对建筑外保温的要求越来越高

2、大量建设的大型物流建筑

3、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

4、大型燃气储罐等工业设施

5、大型医院的建设等

6、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二、火灾事故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题

1、建筑外墙保温和屋面保温系统的防火

2、大型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

3、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消防救援面和救援入口等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

4、如何确保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安全使用

5、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

6、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的设防要求

7、如何提高建筑中人员的疏散速度等问题

三、标准之间的协调及回应社会关注

1、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

2、有关防火分隔及防火门设置等级的要求

3、柴油机房等的布置及其燃油储罐的容量要求

4、楼梯间内的燃气管路敷设要求

5、有关液化石油气瓶组间的布置要求

6、剪刀楼梯,合用防烟楼梯间前室等设置

7、电梯层门、建筑连廊、多功能建筑、高层建筑与裙房、公寓与住宅建筑等等

8、强制性条文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