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部分规定难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
1、国家政策对建筑外保温的要求越来越高
2、大量建设的大型物流建筑
3、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
4、大型燃气储罐等工业设施
5、大型医院的建设等
6、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二、火灾事故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题
1、建筑外墙保温和屋面保温系统的防火
2、大型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
3、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消防救援面和救援入口等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
4、如何确保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安全使用
5、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
6、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的设防要求
7、如何提高建筑中人员的疏散速度等问题
三、标准之间的协调及回应社会关注
1、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
2、有关防火分隔及防火门设置等级的要求
3、柴油机房等的布置及其燃油储罐的容量要求
4、楼梯间内的燃气管路敷设要求
5、有关液化石油气瓶组间的布置要求
6、剪刀楼梯,合用防烟楼梯间前室等设置
7、电梯层门、建筑连廊、多功能建筑、高层建筑与裙房、公寓与住宅建筑等等
8、强制性条文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