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本共有条文422条

2、新增条文69条、修改128条、删除115条

3、新增第7章“灭火救援设施”和第11章“木结构建筑”,整合了第8章“消防设施的设置”

4、强制性标准条文165条,约占全部条文的39% 。

5、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6、调整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7、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

8、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9、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较系统地规定了灭火救援设施设置和木结构10、建筑的防火要求

11、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12、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

13、取消了消防设施的具体设计要求

14、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15、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16、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等

17、整合了原《建规》和《高规》,并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