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公司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主管生产的公司副经理负领导责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及施工员负督促检查责任。
公司与项目、项目与各种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必须有安全承包条款,安全承包条款必须与奖金、工资含量挂钩。
项目经理部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及企业的决策等,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选送去培训,坚持有证操作的规定,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的指令和意见,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向企业领导、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伤亡事故调查取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整改措施,督促贯彻执行。
项目经理部参加单位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贯彻计划实施,制定单位工程技术安全措施,组织各班组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写好安全日记,负责当月的安全伤亡事故分析上报给公司。
安全事故的责任者,除必须受经济处罚外,视责任轻重还要对其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留用、撤除等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安全教育
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岗位安全三级教育,即必须进行所内一级、项目一级、班组一级安全教育。
新进场的工人队组,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讲授安全生产常识和技术要求,道德教育由工会负责,教育后办理签字手续。
新进场的工人队组到施工项目部施工前,由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具体由项目经理负责,教育后办理签字手续。
班组一级教育,由主管工长具体负责,教育内容为事故教训及本工种的工作环境等,教育后办理签字手续。
安全生产知识,每年每个工种上一次安全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安全知识学习时间,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小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小时。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并经项目经理及签字及盖章后,方可实施。
各分项施工前,由工长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结合本工种及施工环境针对性要强,与操作人员办理签字手续。无安全技术交底就进行施工,要追究工长的责任。
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员、施工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分部分项工种由施工员向各工种班组长进行安全交底。班组长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签字手续必须由交底者和接受交底者本人进行签字,绝对不允许代签。
4、安全检查
所内对施工项目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公司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标准根据部颁安全评分标准进行,并进行复检制度。
项目进行日、旬检查,并有记录,整改应做到“三定一落实”,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回访。
每次安全检查,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作出书面报告送回公司。
在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中,公司将根据各施工项目的检查情况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5、班组安全活动
班组的周安全活动日,由工长组织班组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凡不进行周安全活动的队组,要追究工长和队组长的责任。
各施工队组由队组长组织队员召开班前安全会,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检查制度,做好班前检查工作。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人员必须经过地市级部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操作证两年进行年审换证,换证年审期限已满,未及时办理手续的特殊工种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特殊工种的学徒,必须在师傅的直接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二、高空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架子搭设前,架子专业工长向全队架子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在家学习上级文件规定、架子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评分标准,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架子搭设好后,要经工长、安全员全面检查鉴定、验收合格后,并办好验收手续,才允许使用该脚手架,架子验收必须分段进行,并进行中间验收和总验收。
架子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将红布条系在栏杆上。用栏杆做危险区栏护,并派专人站岗,不允许进入危险区内。
在施工过程中,架子队必须派专人定点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外架加固维修工作。
项目部材料员和安全员必须做好脚手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不合格的材料不许进场用于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允许不得随意改动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空中向下抛物。
三、“三宝”、“四口”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计划由项目经理部编写,由所内材料科负责采购,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跨越工作范围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经所长签字后,方能进行采购。
安全防护用品的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有国家建设部推荐书。
安全网按照要求搭设,佩戴安全带必须坚持高挂低用的原则。
“四口”防护必须按《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进行设置。
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与维修“四口”防护。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安全员批准,任何人不准拆除移动,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用电应用设计布置图,有审核批准手续,确定供电设备及电线规格,各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
电工必须经过地市级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上岗,并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做统一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不准一部份接地一部份接零。动力、照明分开,并有各级漏电保护装置。供电线路容许电流要符合要求。
电工懂得自我保护和他人保护的基本知识,安装作业要认真负责,实行谁安装谁负责。
施工用电线路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供电使用。
现场值班电工,工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漏电开关、用电设备及接地接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造成事故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外线架设应牢固,接头裸露部份要包扎好,电杆拐角时应设钢丝绳拉紧,严禁乱拉乱扯。
电缆必须跨越或搭在钢管脚手架时,应采用绝缘子隔离,不能直接搭在钢管或钢筋上。
电缆在穿过道路时,应立杆空架(高度应符合要求)或挖沟埋设(应有防护管,两端设隔离保护和防水措施)。
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均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视情况安装避雷装置,并测定其电阻须小于10Ω。
现场必须实行“一机一闸漏电保护”,严禁一闸多用,投入使用的水泵、电动工具应具有良好状态,漏电装置可靠。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值夜班电工不能擅自离开岗位,发现灯具熄灭应立即更换。凡阴暗处、洞口处以及通道口均安装照明设备,保证施工人员作业行走安全。
其余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和施工。
五、其它施工机具
机具进场后,应细致检查各部位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启动运转,运转正常经机械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泵车进场,安置地应平整夯实牢固,由搅拌站派专人进行操作。
电焊机、小圆锯等设备零件必须齐全良好,有防护装置。
施工机械应有防雨设施。开机操作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