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与框架柱、梁同时现浇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允许的,但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却经常发现将构造柱与框架柱、梁一起整浇的情况,这样做不但使结构受力概念模糊不清、与设计意图不符,为质量安全留下事故隐患。

  在砖混结构中,构造柱是在墙身的主要转角部位设置的竖直构件,其作用是与圈梁一起组成空间骨架,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刚度和整体的延展性,约束墙体裂缝的开展,从而增加建筑物的抗震能力。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是提高多层砖混结构房屋抗震能力的一种措施。另外建筑物顶层两山头和伸缩缝处门窗口加的构造柱为抗裂构造柱,抵抗温度造成的应力。构造柱属于墙体的一部分,构造柱应沿整个建筑物高度对正贯通,严禁层与层之间构造柱相互错开。
  在框架结构中,组合有构造柱的形式屡见不鲜,但框架柱与构造柱的性质与结构受力是完全不同的, 在使用荷载、截面形式及尺寸大小完全相同的条件下,通过对原设计结构和施工时将框架柱、梁与构造柱一起整浇后的变更结构进行结构受力比较,得到如下结论。
  首先,基础受力发生变化;框架柱是框架结构中的主要受力构件,其下面均有坚实的基础,大部分为独立柱基或桩基承台,通过计算设计均能承受框架柱传来的结构荷载,构造柱一般均生根于基础梁或楼面梁。当构造柱与框架柱、梁同时现浇后,上部结构荷载将部分通过构造柱直接传给楼面梁或基础梁,原基础受力发生改变,造成支撑构造柱的楼面梁或基础梁的荷载增加,其截面及配筋将严重不足,很可能促使结构过早破坏。
  1.构造柱的截面及配筋严重不足
  构造柱是为了改善建筑物延性和整体性,从而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的一项基本措施,一般设置在建筑物的洞口及墙体转角或交接处,作为一种局部加强措施,不要求其参与结构受力,故而构造柱一般都未通过计算,而是按构造要求设置的,其截面及配筋自然很少,当构造柱与框架柱、梁同时现浇后,将与框架柱同时受力。很显然,构造柱是无法满足结构受力要求的,一旦受力,构造柱的截面及配筋均会严重不足,因受力而造成构造柱整体破坏,起不到设置构造柱的真正作用。
  尽管构造柱所在跨框架梁的跨中弯矩有所减小,但构造柱处梁上部出现负弯矩;原设计的截面及配筋自然能满足受力要求,构造柱所在跨框架梁的跨中弯矩减小,并不说明整个结构更安全,恰恰相反,构造柱与框架柱、梁同时现浇后,造成构造柱处梁上部出现负弯矩,这是设计人员未考虑到的,与设计意图不符,这部分结构有可能出现裂缝,甚至破坏。
  相邻跨的跨中弯矩有所增加;
  原设计的截面和配筋虽然能满足要求,弯矩增加后,如其截面及配筋不变,该部分结构自然不能满足其受力要求,即使勉强不产生结构破坏,建筑物的安全性也被降低。
  2.结构隐患分析
  (1)构造柱的基础强度及变形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因为构造柱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存在真正的基础的,即使有基础,一般也难以承受结构荷载,一旦构造柱受力,其基础强度及变形将无法满足规范要求。
  (2)构造柱的承载能力不足,因为构造柱是不考虑承受结构荷载的,其截面一般都不大,配筋也很少,一旦与框架柱、梁同时现浇,必然会承受部分结构荷载,若与填充墙无良好拉接,极易出现裂缝,甚至破坏,即使与填充墙拉接较好,而造成部分墙受力,在施工和正常使用阶段不出现问题,但一旦改变房屋用途拆除填充墙就会暴露出构造柱承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3)框架梁局部强度不足,通过上述的结构受力分析、提到构造柱处梁上部出现负弯矩及相邻梁的跨中弯矩有所增加,这部分梁承受的荷载增加,使梁过早地进入塑性变形阶段,结构的安全储备降低。
  构造柱与墙体拉接不好,按构造柱的施工方法,应是在框架结构施工时预留构造柱钢筋,框架结构完成后砌筑墙体,并在墙体中预埋钢筋,然后装模浇筑构造柱,这样做构造柱与墙体自然拉接良好。如果先浇构造柱后砌墙,即使构造柱上预埋了钢筋拉接,在日后的温度及墙体变形中都可能产生裂缝。
  构造柱在框架结构中为非结构构件,不要求直接参与结构受力,但绝不可错误地认为构造柱在框架结构中是可有可无的构件,其施工质量的好坏无关紧要。设计中设置的构造柱,对提高墙体的整体稳定和抗震性,其作用还是很明显的,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构造柱的施工质量必须要得到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