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钢筋原材及检验管理

  本工程的钢筋采用HPB235、HRB335及CRB550,所采购的钢筋附有出厂证明(试验报告)、钢筋标识,并根据标识批号及直径分批见证取样和检验。
  对进场钢筋必须认真检验,在保证设计规格及力学性能的情况下,钢筋表面必须清洁无损伤,不得带有颗粒状或片状铁锈、裂纹、结疤、折叠、油渍和漆污等,钢筋端头保证平直,无弯曲。
  原材试验报告单的分批必须正确,同炉号、同牌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同冶炼方法的钢筋≤60t可作为一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冶炼方法而不同炉号组成的混合批的钢筋≤30t可作为一批,但每批应≤6个炉号、每炉号含碳量之差应≤0.02%、含锰量之差应≤0.15%。原材复试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见证取样数必须≥总试验数的30%。
  如不符合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时,应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试件重做各项实验,当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到工程上。
  钢筋成品进场后严格按分楼层、分部位、分流水段和构件名称分类挂牌堆放,存放钢筋成品场地已经经过硬化,并设有排水坡度。堆放时,钢筋下垫以垫木,离地面不少于20cm,防止钢筋锈蚀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