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1、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足够安全标志,在基坑顶部周围要设置围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配备专职安全督导员,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文明三级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2、司机、电工等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或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操作性能,经专业管理部门考核取得操作证或驾驶证后上机(车)操作;机械设备要有年检合格证。
  3、开始挖土前,需对机械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机械进行保养,施工中按安全操作系统进行机械操作。
  4、晚上施工时,照明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照明要充足。
  5、因场地内地质条件较差,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机械人员施工安全,由专人负责指挥挖机操作,挖掘机上基坑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坡度,挖掘机行走地方土层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强度不够的地方,必须采取措施,铺设钢板、碎石、砂袋等。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劳保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上班,有关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班组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开展安全文明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配足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做到每个施工点有一名安全协管员。
  8、采用钢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做坑壁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尽量减少打桩时产生的振动和噪声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仪器设备和城市环境的影响;
  (2)当土质较差,开挖后土可能从桩间挤出时,宜采用啮合式板桩;
  (3)在桩附近挖土时,应防止桩身受到损伤;
  (5)拔除桩后的孔穴应及时回填和夯实。
  (6)钢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次序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拆除支撑时,应防止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产生下沉和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换、移支撑时,应先设新支撑,然后再拆旧支撑。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拆除支护结构时,应密切注视附近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搭设临边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
  (2)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杆上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5)当临边的外侧面村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0、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2)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 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