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生产实习教学大纲 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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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的性质和目的
专业学生到设计单位实习,是五年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进行建筑师职业培训的重要过程。通过一学期的实习,了解现行工程设计程序,审批制度,设计收费标准,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设计合同内容与签字手续,执业建筑师的责任、权益和应遵循的职业道德;了解与工程设计有关的组织机构的体制,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国家有关工程设计的法律、法规,弄懂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并具有应用能力;了解从设计前期工作到完成全部施工图及施工技术交底,现场配合、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全过程中,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法;掌握建筑施工图绘制方法和应用标准图集的能力(国标、省标、市标、院标等);了解工程设计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并注意学习结构、设备、材料、施工、建筑经济等相关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
二、实习的基本内容与进度安排
1、学生自选设计单位,并请求设计单位指派专人为学生实习的现场指导教师。
2、学生在设计单位参加设计全过程的工作,独立完成实际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请求设计单位有关人员讲解完成建筑设计全过程的有关知识和社会经验;讲解执业建筑师、规划师的责任、权益和职业道德规范。
4、学习设计单位有关管理制度,了解注册建筑师、规划师考试的有关事项。
5、实习结束后,请设计单位指派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情况作出评价和鉴定,详见《综合评价表》(附表1)。
6、建筑系指导教师负责如下工作:
实习前,讲解实习大纲,并结合实际情况,补充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安排;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实习进度计划安排,帮助个别学生联系实习单位。
实习中,必须到学生相对集中的设计单位,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对实习学生少、实习地点相对偏远的,要随时掌握学生实习进度和实习效果。
实习结束后,收阅实习作业,并对学生逐个进行综合考核,写出评价意见和实习成绩,并将学生作业和综合评价表交系办。
7、实习时间为四年级下学期。时间为21周,从第1周到第21周,可结合寒暑假。
三、实习的基本要求
1、记好实习笔记,随时记录实习收获、实习资料、实习过程、经验体会、设计小稿等等,实习结束后,写出不少于8000字的实习总结报告。
2、实习结束后,须交回自己独立完成的设计图纸:
至少一套完整的实际工程方案设计图纸(含说明书);
至少一套完整的实际工程建筑施工图(含说明书),(如遇大型工程图纸量很大,可交回主要施工图不少于10张A1),以A3图纸装订成册;
至少一套完整的初步设计图纸、文件。
3、上述实习报告、设计图纸,连同《综合评价表》须在实习的本学期最后一周内交给建筑系指定的实习指导教师,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不按时交出者,不计实习成绩,并不再另行补考。
四、实习的考核
根据设计单位的评语和实习态度20%;
根据实习的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施工图图面的深度及图面表达情况40%;
根据实习报告以及答辩情况40%;
最终成绩考核按五级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文字不少于8000字,实习日记可供抽查。无实习日记及实习报告者,不允许参加考查,成绩按不及格计。实习报告要图文并茂。
五、实习注意事项
1、学生选定实习单位后,须在报到后一周内将《报到回执单》寄回。
2、严格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虚心地向设计单位的人员学习。积极参加实习所在单位的一切公益性服务活动(如卫生大扫除等)。
3、在与社会交往中,注意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4、实习中,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建筑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