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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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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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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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一般安全要求
(1)开工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向参加操作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详细、认真地将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有关设备(包括防火设备),以及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事项交底清楚。
(2)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患者,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3)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屋面上的沥青工作或运输熔热油类工作。沥青作业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4)施工现场应有急救备用药品,以防被烫伤或恶心、头晕等时涂抹急救之用。
(5)从事沥青及有毒防水材料作业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操作,裤脚袖口应扎紧,并应配戴手套的防脚套。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