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按功能分区共分A、B、C三区,其中:A区为主楼部分,B区为审判区部分,C区为服务区部分。
2.2.1、设计概况
本工程地下1层,主楼部分地上10层,建筑高度为49.800m;裙房部分3层(局部4层),建筑高度为24.600m。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本工程考虑抗震设防。
A区功能为信访、档案管理、资料阅览、法警训练、法警培训、会议等。B区功能为各审判庭、公共候审大厅、立案厅、法官审判附属用房等。C区功能为法警生活服务用房、后勤用房等。地下室部分:战时为人防工程,平时功能为车库、库房、配电室、空调机房等设备及生活用房。
目录
目 录
1、编制内容及依据 5
1.1、 编制内容 5
1.2 、编制依据 6
2、工程概况 14
2.1、工程简介 14
2.2、工程概况 15
2.3、现场条件及环境 18
3、施工组织机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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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见绿色施工方案) 275
18.9、应急预案(见绿色施工方案) 275
18.10、实施管理(见绿色施工方案) 275
18.11、拟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的项目及内容 (见绿色施工方案) 275
18.12、主要施工工作内容的绿色施工要求(见绿色施工方案) 275
19、附图表、计算书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