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混凝土制备与浇筑施工作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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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现场制备的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工程。
一、施工准备
材料
⑴水泥
1)水泥宜选用425号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2)水泥的各项指标应分别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85)标准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92)标准要求。
常用水泥的使用范围见表5-23。
4)水泥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并要核对其品种、标号、包装重量和出厂日期。使用前若发现受潮或过期,应重新取样试验。包装重量不足的另行堆放,作出处理。
5)水泥质量证明书各项品质指标应符合标准中的规定。品质指标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和抗折强度。
6)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3。
⑵砂
1)砂宜优先选用坚硬不含杂质有棱的硅质砂粒。
2)砂按其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混凝土工程应优先选用粗中砂。
3)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或等于C30时,不大于3%;低于C30时,不大于5%。对有抗掺、抗冻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对C10或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可酌情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