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宁市,框架结构。东西向1至8轴长50.4m,南北向A至E轴宽28.8m。层高3.3m,共8层,现地面平均标高为-0.600m,屋面女儿墙高1.400m,女儿墙顶建筑标高为27.800m。现地面至女儿墙顶总高为28.400m。
施工部署
组织机构
外架搭设由外架工长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人员配合。
外架所需材料、劳动力计划均由外架工长负责编制,材料员、劳职员负责组织进场。技术交底工作由外架工长负责。
设计总体思路
按总进度计划,主体工程出±0.000后应在三个月内封顶,封顶后两个月完成外墙涂料施工并拆架。
根据我公司的技术条件,本工程外架可采用落地架和分两段搭挑架的方案。落地架需用材料比分两段搭挑架多一倍。分两段搭挑架需多准备一套钢挑梁,并增加一倍的拆架用工。由于工期较短,落地架增加的材料租赁费用小于分两段搭挑架增加的拆架用工费用。而且采用分段搭架,需增加配合工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抢工期。
经综合比较,决定采用落地架方案。此架一架多用,主体阶段主要用于安全防护,装修阶段既用于装修施工,也兼作安全防护。装修施工按一层作业考虑,外架验算应满足此项要求。
劳动力准备
搭设阶段共需架子工8名,维护阶段共需架子工4名,拆除阶段共需外架工8名。所有架子工均需持证上岗。架子工由劳务公司提供。
搭设阶段安排2名测量放线工配合。
材料准备
本工程外架、卸料平台所用的钢管、扣件、型钢基础垫板均由租赁公司提供。竹串脚手板和其它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