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精装修的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方法执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1隐蔽验收
  隐蔽验收的程序为:
  施工班组自检--工长检查--项目质量员、项目工程师验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单--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继续施工
  隐蔽验收不合格,由施工班组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执行上述的验收程序。隐蔽验收合格后,如监理对工程质量存在疑问,仍可提出重新验收,我项目部将全力配合。监理参加隐蔽验收,不能免除工程存在实质缺陷时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2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为:
  施工班组自检,做出自检记录--向项目部提出验收报告--质量检查员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单--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质量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继续施工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施工班组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执行上述的验收程序。分项工程根据部位、工程量划分成几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每个检验批都必须达到合格的标准,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由各个检验批的验收结果汇总后进行评价。
  3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室内装饰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由所包含的装饰分项工程汇总后进行评价,其中不允许存在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数据完整;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程序为: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自检--向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我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量部门和项目部共同进行检验和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监理单位组织业主、总包、设计单位和精装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5验收内容
  所有验收均包括技术数据的审核和现场检查两部分。各项验收所包含的技术数据的项目和内容,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及相关内容的规定。现场检查包括观感检查和实测实量两部分,现场检查的方法、标准和使用的检查记录,执行《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