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工程的施工工艺

  1 一般规定
  1.1 保证资料:安装前送交合格的供应商完整的保证资料,由工程师、设计师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
  1.2 所有五金制造厂的详细说明,内容包括该项产品之型号、特征、规格、材质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1.3 五金安装详表,应根据合法图纸的门窗表及五金表编制成五金安装施工图表(内容应包括该门窗之编号系统,门窗开启方式所配套的五金种别,五金安装位置及其他工程协调注意事项等)。
  1.4 钥匙系统表,根据每档门别分别注明造册。
  1.5 样品,承包商应根据图示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各类五金件提供样品或制作样板交工程师及设计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2 施工前实物检查
  2.1 所有五金材料之厂牌、型号、规格、形式、颜色等必须与事先呈送核定的样品及核准的完全符合,并须有表面光洁,不得有划痕,其附属的配件,品质与颜色均须与主要部分安全相同。
  2.2 检查所有规定的物件必须要与规定相符及与设计最后批准的门窗表、五金表、施工大样图等完全相符。
  2.3 五金规格、标号、厂牌、数量使用于每一膛门,部位之标准,如图纸及附件。
  2.4 施工要点
  根据五金安装统一划线或制作样板。必须按照图示尺寸进行预装,经工程师复验后方可全面安装。门、小五金均应用木螺丝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先用锤子打入1/3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硬木制作的门窗应先钻2/3 深度的孔。孔径为木螺丝的0.9 倍。五金与其配件安装种类必须符合图纸,并齐全、固定可靠紧贴基面。五金配件安装,位置必须正确对称牢固,横平竖直,无变形,镀膜光洁无污染、无损伤,护口遮盖严密,与墙面靠实无缝隙。五金配件,水平方向位置差允许偏差3mm,高度差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