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熟悉,并会同设计代表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在开工前,我们还将进行施工测量,其中包括中线及其高程的测量,水准点导线点复测与增设,横断面检查与补测。为了便于施工,我们将根据路线中桩,设计图表定出边线,弃土堆等具体位置,确定出挖方轮廓。
    (二)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法
    1、场地清理
    A)开工前首先对图纸所示的各类植被、垃圾、有机杂物等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发现与图纸不符,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核查。
    B)将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植被、垃圾、有机杂物等和原地面顶部20CM范围内草皮和表土进行砍伐和清除运走,符合设计图纸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C)所有清除的杂物均放在用地范围以外不防碍施工的设计指定位置作备用或废弃,以堆放稳定、不干扰交通和污染环境、整齐美观为原则。
    D)清理完毕后,将遗留下的坑穴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填平夯实,检查合格后即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土方开挖
    A)开挖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不得乱挖或超挖。开挖时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B)根据开挖地段的标高和横断面,精确定出开挖边线,并提前作出截、排水设施,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设施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C)开挖逐层施工,土方开挖以挖掘机配自卸式汽车进行挖运。开挖弃方在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弃置,若弃土场不能满足弃方要求时,应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修改相应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但弃土场的位置不能选在沿江、沿山坡和其它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
    D)居民区附近的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住房及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或便桥。
    E)开挖中要注意边坡的整修,避免边坡不顺,而当发现土层性质变化时,将及时修改开挖边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F)挖方标高应按照设计标高开挖避免超挖,压实度以JTJ051-93重型击实试验标准进行检验,其压实度均不应小于95%,若不符合则进行翻松碾压,使压实度达到要求。若挖方路床以下土质不良时,将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深度和范围,采取挖除,换填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并压实。
    3、石方开挖
    A)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开挖的石方须破碎作为路基填方材料。
    B)石方严禁过量爆破,并应在事前14d作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当确需进行大爆破时,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第6.3.14条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28d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大爆破施工后的石方坡面,应凿成平整度不大于200mm的表面。
    C)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应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d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
    D)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蓄、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E)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由于爆破造成的坡面凹凸不平,深度或突起高度超过300mm且面积超过1m2时该区域应采用C15级以上混凝土填平并与原岩面结合牢固。
    F)石方顶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高出部分应铺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G)爆破方法:
    ①首先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调查得来的地形、地质资料,做好爆破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按照爆破设计实施爆破。
    ②用潜孔机钻孔,非电毫秒雷管、导爆管起爆2#岩石硝胺炸药,考虑周围环境影响和施工对石块强度要求,孔网参数及单位耗药量按深孔微差松动爆破计算,靠近边坡一定范围内设计部分不装药炮孔,以减小爆破时对边坡的扰动。临近建筑物的爆区在爆体表面和一些建筑物表面作必要的遮挡及覆盖防护。
    ③钻孔前认真对准炮孔布置点位,调整钻杆与地面的夹角,最大限度地减小开口偏差及钻孔偏差。
    ④装药前,要先检查每个炮孔的深度,调整单孔炸药量,注意起爆炸药的安放位置。
    ⑤装药后,要严格检查堵塞长度,根据检查结果,适当增减用药量。堵塞时,要注意选择合格的堵塞材料,堵塞捣固不能用力过猛,严防雷管脚线被破坏。
    ⑥敷设爆破网时,要特别注意雷管的方向,尤其是雷管与导爆索连接时不能反接。
    ⑦根据爆破破碎效果的需求,合理调整爆破参数。
    ⑧个别大块孤石处理:根据工程要求,爆后的岩块均作为路堤填料,因此,爆破后的个别大块岩石必须第二次解小,采用孤石爆破。
    ⑨爆破警戒区的确定:按《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露天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并按计算的个别飞石安全距离布置警戒线。
    ⑩爆破破碎石渣用推土机配合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入大型自卸汽车运至填方地段。
    4、弃方的处理
    A)在挖方路段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土石方开挖、调运施工方案,该方案包括挖方及弃方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等。
    B)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有更改时,必须提前将更改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C)弃土场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质量控制要点
    A)正确标出边桩线,施工中经常检查边坡开挖坡度,及时纠正偏差。
    B)坡面平顺光滑,无明显的局部高低差。土质边坡预留的30cm保护层由人工从上至下顺坡修整。
    C)开挖时,经常注意山坡的稳定情况。每天开工、收工前均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开口坍方迹象或危石、危土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要暂停施工。
    6、局部异常地基的处理
    局部异常的地基,须进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围,然后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 局部异常的地基的处理方法:
    松土坑(填土、软土):
    1、将土坑中松软土挖除,至见天然土为止,回填压缩性相近的土料或3:7灰土,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0mm;如坑的范围较大时,则应将部分基础加深,基坑土作成1:2台阶边坡回填。
    2、为避免不均匀下沉,在防潮层设钢筋或钢筋砖圈梁。
    橡皮土:
    1、应避免直接打夯,可采用晾槽或掺石灰粉的办法降低含水量。
    2、可采用掺碎石或小块石、卵石将土挤紧。
    3、将橡皮土挖去,再分层填灰土、砂土或一定级配的砂石夯实。
    古墓(墓穴):
    1、将墓穴中松土杂物挖出,分层回填原土或3:7灰土。
    2、如古墓中有文物,应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古井(土井):
    1、如井在基槽中间,其内填土较密实时,可将井壁砖石拆除到基底以下1m,再用3:7灰土或土石英混合物分层回填夯实至基底。
    2、如井直径大于1.5m时,可做地基梁或在墙内配筋跨越;如井在基础的转角,除按1项处理外,还应在基础部位增设钢筋砼圈或挑梁加强。
    局部障碍物:
    1、当基底下有旧墙基、砖石构筑物、老灰土、树根、管道等,应尽量挖除,拆掉至天然土为止,然后回填与基底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或3:7灰土,逐层回填夯实。
    2、如障碍物挖除困难,可在两侧设一道钢筋梁跨越,并与障碍物上部保持一定空隙;或在障碍物上部做一层软性垫付层(土、砂混合物),以调整沉降。
    7、爆破应急措施
    1、瞎炮处理:爆破后如有瞎炮,由原施工人员进行处理,采取安全措施排除。对中小爆破,可在距瞎炮的最近距离不小于0.6m处,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
    2、危石处理:  爆破开挖后边坡出现的危石、险石及松动岩石,必须用人工进行清除。
    3.坡体变形和裂缝处理:  开挖后发现坡体变形,节理发育与岩层走向及裂缝应立即停止爆破和开挖,及时与设计部门取得联系。
    8、安全保证措施
    (1)应建立安全保证和监督检查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队设专职安全员。
    (2)爆破工程施工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专业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
    (3)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破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部标准。
    (4)爆破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5)爆破前,必须做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
    a.建立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b.对于危险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破坏;
    c.防止爆破有害气体、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d.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
    e.将爆破信号的意义,警告标志和爆破时间通知当地单位和居民,起爆前,督促人、畜撤离危险区。
    f.起爆前15min由指挥人员发布起爆准备命令,爆破站作最后一次验收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无新情况发生,在接到指挥人员的起爆命令后立即合闸起爆。起爆后迅速拉闸断电。起爆后15min,由指定爆破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现象和其他问题后,方能解除警戒。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对于高边坡开挖,随时检查、处理松动危岩,确保现场安全施工。
    (7)导火索、导爆索等的切割以及与雷管的连接工作,一般应在专设的加工方内进行,当数量较少时,可在室外选择僻静、隐蔽和干燥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起爆药包应于爆破前在现场安全地点进行,并按当班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
    (8)在潮湿的条件下进行爆破时,宜采用抗水炸药,如使用易受潮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等,必须采取防水措施。
    (9)露天爆破如遇浓雾、大雨、大风、雷电或黑夜时,均不得起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