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沉降观测点的数目和具体位置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确定,在图纸会审阶段,施工单位、监理与设计院进行协商初步确定沉降点设置方案;待基础施工完成后,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一步细化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位置。为较好地进行沉降观测,施工现场内埋设的水准基点应有利于直接引测,且数量不少于两个,每次进行沉降观测时,事先核查基准水准点是否发生异常变化,正常后才能进行施测。沉降点的埋设方式为:先将带锚固脚的钢板埋入设计观测点柱身上,并按初步设定高程埋设,待模板拆除后,精确找出高程、焊上带观测点的角钢.


测量工具
本工程沉降测量由测量工程师负责;沉降观测采用S1水准仪和毫米分划水准尺进行测量。

测量频次:
正常施工阶段应保证每加载一次施测一次(每一结构层施工完毕观测一次);主体结构竣工后每月观测一次;暴雨后观测一次;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前还需与业主共同观测一次后向业主进行沉降点的移交。

观测方法:
每次观测按固定后视点、观测路线进行,前后视距尽量相等,视距大约15m,以减少仪器误差影响。观测时间宜选择天气晴好的早晨或傍晚。

观测记录整理
每次观测结束后,对观测成果逐点进行核对,根据本次所测高程与首次所测高程之差计算出沉降量并将每次观测日期、建筑荷载情况标注清楚,画出时间与沉降量、荷载的关系曲线图。测量工程师必须将每次观测结果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汇报;若出现明显沉降量的变化或不均匀沉降时,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应及时与设计、勘察部门联系,确定进一步观测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