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工程量签证表

填报说明

1、项目名称填写合同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分组名称,如⑨施工支洞等。

3、签证表号统一按“JPCF-??-××-××××”填写,其中,“??”为标段号,××为工程量清单分组号,××××为流水号。

4、施工时段按照申报签证量所对应项目的开工到完工时间填写。

5、施工依据栏填写施工和计算的依据,分施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技术核定单、监理审批的变更文件编号等技术经济类文件,分别填入图号或文号内;当上述文件不足以清晰的计算出所申报工程量时,必须附有必要附件,例如,当施工依据栏的文件中仅列有技术要求而无详图时,应附有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能清晰计算出现场根据技术要求所发生工程量的示意图、计算式等附件。

6、合同代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与合同工程量清单一致。

7、工程量栏中的A、B、C栏由施工单位填写,D栏由监理单位填写。各栏的计量方法均应按施工承包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计量。申报过程中,单价项目需填写A、B、C栏,A图纸量栏内填根据施工图纸计算本次申报范围的设计量,B变更增减量栏内填本次申报范围的设计修改通知、技术核定单等经监理认可的技术文件修改后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量,C申报量为图纸量与变更增减量的算术和;合价项目只填写C栏,其工程量按完成该项工作的百分比计量;D认证量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定的工程量。

8、申报说明栏由施工单位填写,主要填写遗留问题与须说明的事项。如总价承包项目的申报百分比的说明、申报但未验收或质量评定的原因等。

9、认证意见由认证监理工程师填写。

10、             附件栏内注明本签证单的附件,如简图等。此类附件必须能够清晰的计算出申报表中的各种工程量。

11、             结算月由各单位负责结算的人员填写,即在完成结算时填写,目的是表明该签证单已完成结算。

12、             本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承包商各执一份。